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5〕61号)和省工信厅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我市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动员发动,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2023年第35号公告)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印染企业必须满足《申请书》附表3“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的全部条件方可申报)。
2.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相关情况的,应提供2024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他情况提供2024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即可(咨询电话:15501050231)。
3.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我局。我局将对照规范条件相关要求,会同相关区(开发区)核实后报省工信厅。
4.各单位要引导属地企业积极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和《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企业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联系电话:消费品工业处 025-68788760
附件:
1. 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 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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