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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丰台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的通知》的适用对象和亮点变化是什么?

适用对象:

代理记账服务属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丰台区注册成立且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的市场经营主体,在承接代理记账业务前须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许可,阅读了解该《通知》有助于掌握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

亮点变化:

一是加强电子证照的颁发使用,中介机构获批颁发代理记账许可纸质证书后,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同步自动生成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书,可查询可下载,积极扩展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书应用场景。

二是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明确了受理和审批的时限要求,《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改革后明确,总的审批时限压缩至5.5个工作日,其中材料审核时间为0.5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极大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三是强化便民利企服务,通过取消现场递交材料、精简审批材料、全程线上办理、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步骤,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使居民和企业感受到便民利企服务,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变化,不断激发我区代理记账行业的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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