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长涂所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自觉服从单位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高亭镇竹屿新区兰秀大道477号,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7室。
联系方式:0580-4479945,徐女士。
招聘形式: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将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6.5万以上(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