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审图、招标、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时所申请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比如,项目启动时用的是“地块号+用途”的方式命名,中间可能出现自拟的名称,地名批复又可能出现新名称。主要原因是项目运作时间长,名称前后有变化;规划、建设、竣工所划分的标段不一致。项目名称不一致,会导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因无法证明是同一个工程而无法办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各类审批手续的过程中,
①将项目名称保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②到不同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时,要特别注意工程名称的一致;
③如果名称出现变化,要有闭合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到原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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