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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企业(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

一、受理范围

依法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注: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限已登记的企业法人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新设立企业不可以申请不含行政区划名称)

二、所需材料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名称核准需提交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的主体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已设立登记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企业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已设立企业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加盖公章,领取或到网站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3. 特殊的名称申请,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或办结

四、办理程序

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审核→办结→领取结果物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市民可关注“南海政务通”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办事预约“,业务类型请选择“企业综合服务类”。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请预约到经营者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

详见:《企业登记权限下放通告(附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2)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不支持

(二)线上办理

无线上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

八、咨询监督

详见:《企业登记权限下放通告(附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九、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所有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主要文字为不小于四号字体。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交。

2、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表格填写说明中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说明

1、系统流程介绍:

(1)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对填写的名称自助查询比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协助申请人对其填报的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向申请人反馈名称予以通过、承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果。

(2)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提交申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予以通过或承诺通过的名称。申请人提交申报的名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反馈申报成功,提示申请人打印《名称保留告知书》,在申请企业登记时一并提交.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

3、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审查时,发现企业名称存在违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粤工商规字〔2018〕4号)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的,不予登记。

4、核准通知书遗失:

核准通知书(包括:核准开业、变更、注销等)遗失无法补办,因办其他业务需提递交的,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南海区内任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打印当次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5、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与在线客服联系,或拨打服务热线020-85587938、020-85587130。

十、常见问题

是否有规定公司名称中有“投资”及“金融”字样的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通知,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借贷”“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支付”“金融咨询”“借贷咨询”“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小额贷款”等字样。对已登记设立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企业,不得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上述字样经营项目。持有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具体按批准文件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上述受限经营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对名称核准有什么规定?

请根据市场主体具体类型参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对名称的具体规定。

如何补办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区工商局不提供此业务。

外地内资银行在南海区开设分行,应如何办理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未涉及前置审批且不冠省名的内资分公司无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详见:《企业登记权限下放通告(附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企业冠省名,该如何办理手续?

(1)新设立公司申请冠省名的流程:

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的企业可以申请冠省名。

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粤工商规字〔2018〕4号)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

(2)办理地址:

①外商投资企业预约到桂城行政服务中心外资及区级权限窗口(地址:桂城平洲南港路8号)办理;

②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可到南海区内任一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预约办理。

如何通过网站核对公司名称是否重名?

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http://amr.gd.gov.cn/qcdzhdj/nameapply/)、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http://amr.gd.gov.cn/qcdzhdj/)设置了名称查重功能,申请人可以在此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含个体)名字登记有什么规定?能否使用繁体字?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企业的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繁体字。

企业(含个体)能否使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同音不同字的名称?

根据《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规则》第四条,申请人自主申报的商事主体名称涉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名称限用规则,属于限制使用的文字和内容的,依条件自主申报通过。

企业名称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同音不同字,可以核准,但风险较大,根据《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商事主体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商事主体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登记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国家对商事登记改革的趋势的放宽市场准入,接受市场竞争,过于类似容易引起争端,请申请人自行斟酌。

企业需要在注册登记之日起多长时间后,才能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如何办理冠市名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可登陆“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进入“名称自主申报”栏目进行自主申报,网址:http://amr.gd.gov.cn/qcdzhdj/nameapply/,申报成功后自行打印结果物。

已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否可变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已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项目进行调整的(不包括投资人、设立人),应备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使用承诺书》申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不可直接在设立登记时修改企业名称。属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工商登记代理机构指派具体承办人的证明》。

企业名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同一登记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若企业申请从外市(区)迁入南海区的同时需要变更企业名称,该如何处理?

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再办理迁入登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结后,名称核准通知书是邮寄取得还是自行领取?

自行领取

附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docx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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