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上一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 二、所需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书式材料,对企业报送内容不予以审核。 三、办理时限 每年1月1日-6月30日,由市场主...